湖北的李先生在去年冬天参加朋友聚会,结束后已经是凌晨1点多,因为担心两位女士的安全,也比较顺路,李先生提出送两名女士回家,不料途中发生车祸,事故不仅造成了李先生车辆前部受损,自己也受伤了,但是由于陈女士和王女士没有系安全,李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因为协商赔偿未果,两名伤者分别要求李先生赔付29万多,和6万多。
考虑到李先生属于“好意同乘”,适当减轻赔偿责任,最终认定80%的赔偿责任,赔偿陈女士19万元,王女士3万元。
好心送2名女子回家出车祸,司机被索赔3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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