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气愤!女子打工还清10年房贷房子却被占,法院:放弃这套,重新协调

气愤!女子打工还清10年房贷房子却被占,法院:放弃这套,重新协调

太奇怪了!在黑龙江鹤岗,一位女子惊讶地发现,自己花了70万多元买的房子,因疫情三年没有回家乡,却被法官判给了别人。这个故事要追溯到2011年,当时李女士正刚结束了与前夫的婚姻。她无处可住,于是她把目光投向了一套售价64.3万元的房产。

李女士手上只有44万元,所以她不得不借债20万多元,每月还款2000多元。起初她以为自己很快就能搬进去,没想到开发商和建筑商之间的矛盾导致房子无法及时交付,但李女士还是要坚持还贷。为了缓解经济压力,她到浙江打工谋生。然而,突如其来的疫情让她三年未能回到家乡。

虽然拿不到房产证,但房子实际上已经可以入住和装修了。直到2022年7月13日,李女士终于还清了这笔贷款,包括利息,共计72万元。然而,当她在2022年8月兴高采烈地回到家乡时,却惊讶地发现房子的门已经换好了,内部装修也已经完成,但她对房子里住的人一无所知。

她开始问陌生人为什么住在她的房子里。但对方却出示了法院的调解书,声称房子已调解给他,现在属于他。李女士感到茫然。她与任何人都没有任何争执。法院怎么能在没有她同意的情况下把房子调解给别人呢?

李女士一番调查得知,该房屋的居住者与开发商发生了纠纷,而且该房屋也没有房产证。法院将她的房子调解给对方20万多元。这让李女士非常不解。她用房子作为抵押,但法院在她还款期间将房子转让给了别人。

她报告了这一事件,但警方表示这是民事纠纷,需要通过法庭诉讼解决。然而,法官坚称这座房子没有契约,因此不属于她。李女士对此提出异议:首先,房子虽然没有房产证,但她是通过按揭贷款买的,产权都是她的。其次,可以在房产局和住房城乡建设局查到房屋信息,以及她的银行贷款还款记录。所有手续都是合法的。为什么法院在调解房屋转让时没有进行相关调查,包括房屋现状、房号提供者等?第三,对方2020年就签了合同,但装修早在2019年就开始了。但法官坚称李女士没有对房产进行公证,因此无法证明房子属于她。李女士愤怒地反驳道:“房子是我从开发商那里买的,我有购房合同,而且也在房产局登记过,这还不能证明房子是我的吗?我买了房子,怎么能是我的呢?”“预测以后有人会侵占我的财产吗?需要打官司解决产权问题吗?”

至今,李女士仍没能拿回自己的房子,只能向媒体求助。有人表示,虽然一套房子卖给多人的情况并不少见,但法院在没有经过任何调查的情况下通过调解将原房主的财产转移给另一个人,这实在令人难以置信。还有人认为,虽然房产证尚未开具,但已在房管局登记,并通过银行抵押贷款,所以该房子显然是李女士的财产。如果按照法官的说法,在房产证没有颁发之前,房子才算自己的,那么几乎没有人敢买房产。还有人指出,开发商没有取得产权证书,这意味着购房者支付了购房款,但没有取得产权。如果出现问题,该房产很可能会被拍卖。购房者唯一能做的就是向开发商索要赔偿,但开发商不一定能够支付,购房者可能会血本无归。

这个故事引起了群众的关注和思考。我们都知道,买房是一项重要的决定和投资,而在本案中,法院在审理此案时为何没有进行充分的调查,令人费解。产权作为一项重要的产权,在没有产权证书之前,难道产权就不属于个人吗?为什么李女士购买房产需要公证,而开发商作为房产提供者却没有提供相应的产权证明呢?这是否意味着购房者在购房时要格外注意并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这起事件引发的疑问和悬念不禁让人思考,对于这件事情,你怎么看?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如何加强房地产交易监管,维护购房者权益?希望事件能否得到妥善解决,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思考,为广大购房者提供更安全、更公平、更透明的交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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